身為作家,我也看過很多關於寫作的建議,
但是這篇,在我看完後,真的覺得是至理名言,
所以轉載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它沒有談到寫作技巧或者什麼的,
只是談到「寫作的心態」而已。
但我覺得這些心態比任何技巧都重要。
寫小說沒有什麼技巧是永遠的真理。
但這些心態反而才是真正的真理。
***
羅伯特.索耶的科幻寫作講堂︰海因萊因的科幻寫作法則
2006.10.30原文刊登於《科幻世界》
在通往成功的文學創作道路上,有數不清的規律法則。不過,單說幻想小說領域,最著名的幾條,是由已故偉大作家海因萊因提出來的。深諳創作之道的索耶
先生就海因萊因的科幻寫作法則作出了自己的全新詮釋,相信能對初涉科幻創作的你有所助益。
[索耶]海因萊因提出過五條科幻寫作法則,他說過,他不怕把這些法寶告訴別人,哪怕它們會教人們如何去搶他的飯碗──因為他知道,幾乎沒有人會遵循這些法則。
根據我的經驗來看,確實如此:假設開始時有一百個人說他們想成為作家,那麼每抬出一條法則,就只會有一半的人留下來,另外一半人將無法堅持。
下面,我將和大家分享這五條法則,之後還會加上我自己的第六條。
【法則1︰必須動筆】
聽起來簡直可笑是吧?可是這卻是很難做到的一條。你不能只是嚷嚷著要成為一個作家,你也不能僅僅只上一些寫作課,或者只是研究一點點寫作方法,或者就做些白日夢,幻想有一天動筆寫下你的大作。成為一個作家的唯一辦法,就是老老實實地把自己擱在電腦前,開始寫作……
你們誰敢抱怨說自己沒時間寫作?對於真正的作家來說,要是沒有別的辦法弄到時間,就只好去「買」一些了。看看加拿大多倫多的特倫期.M.格林(Terrence M.
Green)吧,他是一名高中英語老師,他的第三本書《灰地暗影》(Shadow of Ashland)就剛剛由著名的出版公司Tor出版。每隔四年,特倫斯就會離開講台,然後用一年的時間來專心創作,其間毫無薪水可領。我認識的大多數作家都曾為了他們的藝術事業做出過類似的犧牲。
我們最初那一百個雄心勃勃、說是要成為作家的朋友裡,有一半將是永遠都不會提筆寫任何東西的。現在,我們還剩下五十個……
御我:
必須動筆,真理中的真理,聽起來很可笑,但是,有時候現實生活本身就是笑話一場。
我常常聽見有人跟我說想當作家,真的很多很多,
每當我聽見這個夢想後,我真的很想問的問題就是:
「請問你寫完一本……不用多,六萬字就好,寫完一本六萬字的書了嗎?」
每當我聽見這個夢想後,我真的很想問的問題就是:
「請問你寫完一本……不用多,六萬字就好,寫完一本六萬字的書了嗎?」
但是,後來我發現,原來我該問的是:「請問你開始寫了嗎?」
有一半的人還沒開始寫,有一半沒有寫完六萬字。
妙的是,那些已經寫完很多個六萬字的人,通常不會來跟我說他想當個作家。
因為他不是「想」,他已經在「做」了。
【法則2︰開了頭,就得寫完】
如 果不把一篇東西從頭到尾弄上一遍,你就學不會寫作。沒錯,你歷盡艱辛寫出來的頭幾頁也許不怎麼樣,你可能想把它們丟進廢紙簍裡──但是別扔,逼著自己寫下 去,直到把它寫完。一旦有了一個完整的草稿,就是說,有開頭、有中間部分、有結尾,你會驚訝地發現,很容易看出哪部分是成功的,哪部分是失敗的。除非自己 親自動手寫出一篇幅完整的東西來,否則你永遠都掌握不了諸如情節、懸念以及人物性格發展這一類要素的寫作技巧。
與此相關的一點是:如果你是某個作家研討會中的一員,每次千萬別讓其他人一章一章地來評論你的小說。隨便從書中挑出一章,誰都無法就此對整本書做出恰當的評價,而你也只能得到毫無意義的建議:
「這部分看起來和主題無關……」
「不,不是的,實際上,從這裡開始,之後的一百頁都至關重要……」
在剩下的這五十位潛在的作家中,有一半永遠寫不出一個完整的東西,剩下的二十五位選手還有勝出的希望……
御我:
有一半的人可以寫到六萬字,但是,真的很少人已經寫完一本書了。
但是,寫完真的很重要,比想像中更重要,
因為寫完一本書,代表真的已經歷經一個完整的寫作過程。
寫過開頭才知道要寫個吸引人的開頭很難,
寫過中間才知道要把中間過程熬完很難,
寫過結尾才知道結尾要結得好真的超難。
我很喜歡說,在現在這個出書並不難的年代....能夠寫完一本書就是個作家了。
御我:
有一半的人可以寫到六萬字,但是,真的很少人已經寫完一本書了。
但是,寫完真的很重要,比想像中更重要,
因為寫完一本書,代表真的已經歷經一個完整的寫作過程。
寫過開頭才知道要寫個吸引人的開頭很難,
寫過中間才知道要把中間過程熬完很難,
寫過結尾才知道結尾要結得好真的超難。
我很喜歡說,在現在這個出書並不難的年代....能夠寫完一本書就是個作家了。
【法則3︰控制改稿的衝動,除非編輯發話】
正是這一條,讓海因萊因在文學創作老師那裡惹了麻煩。關於這條法則,更恰當的表述也許應該是這樣:不要沒完沒了地修改你的故事。反復修改、字斟句酌、精雕細磨……這些工作是永遠做不完的。有句古諺說得好:故事的精妙永遠止境,隨他去吧。
每改一次,故事就變一個樣子;如果在某個時候,你發現自己再改下去,故事就會回到之前的某個樣子的話,這意味著,麵包該出爐了。
而且,有一點海因萊因是對的(儘管許多初學者不信):如果你的故事接近出版標準,編輯就會告訴你怎麼修改才更好賣。一些小型雜誌會詳細的給出他們的修改意見,不過你也一樣會從諸如《類似》、《阿西莫夫科幻小說》以及《幻想與科幻小說》那裡收到編輯的修改建議的。
現在,我們這二十五位作者裡,有十二個會沒完沒了地雕琢他們的作品,因此他們已經出局了;另外有十二個終於宣布寫完了一篇東西;而第二十五位,則被我們的法則劈成兩半,正絕望地看著自己的雙腿,不知該往哪邊邁……
御我:
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寫完就不要去改了,而是真正的說不要「沒完沒了」的去雕琢一件作品,
尤其是這件作品其實根本還沒有完成的時候,再怎麼雕琢,其實也比不上完成它更重要。
尤其是在同一個時間內。
相信我,要能看出自己的作品最主要的問題在哪,
通常都是過了一大段時間後,再來回頭看,才看得出來的。
所以,在同一段時間內一直不斷地改,其實意義真的不大。
御我:
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寫完就不要去改了,而是真正的說不要「沒完沒了」的去雕琢一件作品,
尤其是這件作品其實根本還沒有完成的時候,再怎麼雕琢,其實也比不上完成它更重要。
尤其是在同一個時間內。
相信我,要能看出自己的作品最主要的問題在哪,
通常都是過了一大段時間後,再來回頭看,才看得出來的。
所以,在同一段時間內一直不斷地改,其實意義真的不大。
【法則4︰必須把稿子推向市場】
對初學者來說,這是是困難的一條。你可不能單方面宣布自己就是個「專業作家」了,出錢買你文字的人更有資格來給你封這個頭銜。在把作品呈獻給編輯之前,你可以一直幻想著自己像《費奧納瓦織錦》(Fionavar
Tapestry)三部曲的作者蓋伊.凱佛列.凱伊(Guy Gavriel Kay)或者科幻作家威廉.吉布森那樣出色。但同時,你不得不正視現實,看一下你的幻想是否經得起檢驗──而這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可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我 認識加拿大的一個很有抱負的作者,他寫完一個故事後,常在兩年後才寄出去。他說他沒有美國郵票可以貼在回郵信封上。實際上,他認識不少經常去美國的人,他 們都能為他捎回些美國郵票;實際上,他還完全可以開車穿過邊境,自己去買幾張郵票回來;實際上,也並不需要什麼美國郵票,用國際回信券就可以了,這些在大 型郵局就可以買到。(而且住在多倫多的人可以在阿德萊德南大街260號的多倫多第一郵政局買到真正的美國郵票)
不,他缺乏的並非郵票,而是勇氣!他沒有膽量去弄清楚自己的文章究竟能否賣出去。
別像個膽小鬼一樣,把你的故事寄出去吧!
在剩下的十二個作者裡,有一半的人將不會鼓足勇氣去投稿,現在只剩下六個了……
【法則5︰不停地投寄,直到賣掉】
無需懷疑,稿子總有被拒絕的時候。幾乎可以肯定的說,第一次投稿總會被拒絕,但不要就此退卻。到目前為止,我已經被拒絕過142次了。而我認識的每一個職業作家都有一大堆的退稿信。(艾多.梵.貝爾根〔Edo Van Belkom〕是加拿大一位多產的恐怖小說家,他曾在一次科幻大會上做過一次著名的演講,題目就是《退稿孕育興旺》,並當眾朗讀了這些年來收到的部分退稿信。)
如果你覺得退稿信裡的建議不錯,就把故事修改一下,然後再寄回去。如果覺得那些建議不好,那就簡單了:把它丟進信封裡,換個地址,寄給另一家。總而言之,堅持到底。我個人的最高記錄是:一個故事投了18次才賣掉,但它最終還是找到了理想的歸宿。(過了一陣子,我又把它賣給了一個文選集,可見一個故事賣掉一次之後,就可以為我們開拓一個全新的市場。)
如果你的故事被退回來,當天就把它轉寄到別處吧。
和之前一樣,剩下的六個人裡,有三個在稿子第一次被拒絕後極度沮喪,然後放棄寫作,永遠不再提筆了;不過,還有三個在堅持著……
御我:
四和五其實很簡單,它只是在說:「勇敢去做,而且不要因為一次兩次的挫折就放棄。」
做任何事情其實都一樣,成功往往是在很多次失敗後到來。
不要怕失敗,跌倒了只要爬起來就好,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真的。
御我:
四和五其實很簡單,它只是在說:「勇敢去做,而且不要因為一次兩次的挫折就放棄。」
做任何事情其實都一樣,成功往往是在很多次失敗後到來。
不要怕失敗,跌倒了只要爬起來就好,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真的。
【法則6︰寫點別的】
最 後這一條是我自己的法則。我見過相當多的初學者長年累月地在一則故事或某篇小說上狠下功夫。一旦完成某個作品,就開始寫新的東西吧。在把處女作寄出去後, 不要苦等著音信兒,繼續幹活吧。啟動下一個寫作計畫。(同樣的,如果你發現目前的寫作遇到了困難,自己陷入了創作瓶頸,那就寫點新東西吧──一個真正的作家總是可以寫點什麼的。)你得創作出一籮筐的作品,這樣才算得上一個專業的作家。
御我:
XD"這好像是在鼓勵人家開坑....
不過,就算另外開了坑,最後還是要貫徹第二點,要回來把坑補完喔!
T^T御我也努力在補坑的途中...
不過是說,開完其他坑,再回來補,對我來說的確是個好方法。
但是不知道是否對所有人都適用就是了。
最後,希望這篇文對大家都有用,
雖然說的是寫作,其實,我覺得他說的事情是可以通用在任何事情上的。
不管任何事情,總是要先「開始做」,然後要「做完」,即使要遇見挫折也「不輕言放棄」!
資料來源:御我自白書-無名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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